發(fā)布時間: 2025-09-16 10:11 來源:黑龍江網(wǎng)
9月15日,備受關(guān)注的“山東入室搶嬰販賣案”迎來新進展。維度新聞從被害人姜甲儒母親喬守芬處獲悉,該案將于9月19日上午在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。?
維度新聞記者聯(lián)系姜甲儒哥哥,其表示“等了5個多月,終于盼來這一天,心里挺緊張的,希望能有一個好的判決,給我們受害人一個公道”。同時,姜甲儒哥哥也提到,“我們已經(jīng)做了相應(yīng)準備,但具體事宜還得跟代理律師李圣進一步商議,我們的預(yù)期是希望人販子都能被判處死刑”。?
起訴書顯示,檢察院審查后查明:2006年12月4日凌晨1時,曾某某、呂某某、王某某三人持械翻墻入院、破鎖進入被害人姜甲儒奶奶家中,使用暴力控制姜甲儒的爺爺奶奶后,將8個月大的姜甲儒從床上抱走。次日,曾某某、呂某某以28600元的價格將姜甲儒賣給另一涉案夫婦,所得贓款由曾某某、呂某某、王某某三人瓜分。另一名被告人袁某某系姜甲儒爺爺奶奶的同村村民,其為上述三人提供信息,并帶領(lǐng)他們進行了踩點。2024年1月,四名被告人全部落網(wǎng)。?
在此前的庭審中,除呂某某承認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外,曾某某、王某某、袁某某均對公訴內(nèi)容提出異議。舉證環(huán)節(jié),四名被告人共同接受訊問時,曾某某仍堅稱“沒參與”,呂某某、王某某當庭反駁曾某某,稱其所述不實;袁某某則以聽力不好為由,多次表示“聽不清”。當法警將證物之一——斷線鉗拿給被告人依次辨認時,曾某某、呂某某、王某某均稱“不認識”。此外,姜甲儒表示,曾某某在庭審中表現(xiàn)得十分傲慢。姜甲儒的代理律師李圣在庭審陳述中指出,四名被告人構(gòu)成共同犯罪,犯罪情節(jié)惡劣、社會影響極大,應(yīng)當判處死刑。法院經(jīng)過數(shù)小時審理后,宣布擇日宣判。?
據(jù)了解,除泰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拐賣兒童罪對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訴外,姜甲儒一家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,提出了共計600余萬元的索賠請求,賠償范圍包括誤工費、精神損失費等。(記者 賈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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